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益生菌品牌菌小宝的电商渠道经销商美惠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以3万元罚款。这起案件源于该公司在网络直播中对普通食品作出疗效承诺,违反了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 根据处罚决定书,2025年6月18日,美惠生物科技公司在有赞平台的菌小宝官方旗舰店进行直播推广时,对其经销的"太空30号"产品宣称"10天会让你的整个环境有非常强的改善,包括有一些炎症、异味""有妇科炎症的困扰……10天见效,30天巩固"等内容;经市场监管部门查证,该产品属于普通食品,不具备任何治疗功效,上述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该公司在被立案调查前已提交整改报告并改正违法行为,但仍被依法处罚。这表明监管部门对食品虚假宣传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即使企业事后整改也难逃法律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菌小宝品牌由上海菌小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隶属于晨冠集团。公开资料显示,晨冠集团创立于2002年,最初从事乳品业务,目前业务范围涵盖乳业、奶粉、益生菌等多个领域。菌小宝作为其旗下益生菌品牌,聘请知名艺人贾乃亮担任代言人。 记者多次联系涉事企业及菌小宝官方,截至发稿时均未获得正面回应。涉事企业电话始终无法接通,菌小宝官方及母公司晨冠集团对采访邮件也未予答复。菌小宝官方旗舰店客服仅表示,益生菌并非药品,只能起到辅助作用。该回应虽然承认产品性质,但对虚假宣传事件本身避而不谈。 业内专家指出,近年来益生菌市场快速扩张,部分企业为追求销售业绩,在宣传中刻意模糊普通食品与保健食品、药品的界限,夸大产品功效。这种行为不仅误导消费者,也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行业整体形象。 此次事件也再次引发社会对明星代言责任的讨论。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广告代言人应当对其代言的商品或服务进行真实性核查,不得为虚假广告代言。虽然目前尚无证据表明代言人参与虚假宣传,但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代言行为客观上为产品背书,理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从监管层面看,此案暴露出网络直播带货领域的监管难点。直播内容具有即时性和易逝性特点,违法证据固定难度较大。监管部门需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对网络直播平台的日常监测,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呼吁,企业应当树立诚信经营理念,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消费者对健康关注进行虚假宣传。同时,消费者也应提高辨别能力,理性看待商业宣传,遇到健康问题应及时就医,不可盲目相信所谓"食疗"效果。
从鸿茅药酒到权健事件再到此次益生菌风波,我国健康产品市场仍在规范发展中前行。这次处罚虽金额不大,但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治理决心。只有所有市场主体都守住法律底线,"健康中国"才能真正实现。正如世卫组织所说:"没有科学依据的健康承诺都是不负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