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起网络名誉权纠纷案再次引发关注。网络用户发布涉及演员吴磊的虚假言论,声称存在情感纠纷并涉及不当交易。吴磊工作室随即发布声明否认,并启动法律程序。1月19日,吴磊本人表示已委托律师依法追责。 涉事方先是辩称账号被盗,但经平台核查,账号登录设备无异常,双重验证未触发,账号因违规被关闭。平台已将有关线索上报公安机关。在法律压力下,涉事方最终发布道歉声明,承认为引流而发布虚假内容。 这引发了一个关键法律问题:道歉是否能免除侵权责任。上海理振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振武明确指出,道歉从来不是侵权的"撤销键"。根据民法典第995条,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本身就是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而非免责情形。道歉只是承认错误的表现,但不能消除已造成的侵害后果。 本案中,侵权性质尤为恶劣。涉事方捏造"床照售卖""情感纠纷"等完全虚假的事实,并通过建群收费、多次发布等方式扩大传播。这种行为已符合诽谤的法律构成要件。李振武强调,名誉权侵权的关键在于行为本身是否违法,而非事后态度。即使道歉,若负面影响持续存在,被侵害方仍有权要求承担消除影响、赔偿精神损失等民事责任。 该案件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李振武建议,吴磊方在提起名誉权诉讼的同时,也可向公安机关控告诽谤罪。根据刑法规定,诽谤罪要求造谣内容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如被大规模传播、对被害人造成实质工作损失等。若侦查表明涉事方行为达到此标准,司法机关可主动介入追究刑事责任。 涉事方建群收费的行为还可能涉嫌诈骗。微博平台已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若查实相关事实,涉事方可能面临数罪并罚。这意味着虚假言论可能构成诽谤罪,而通过收费建群深入获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从平台角度看,微博的处理表明了网络平台的责任意识。平台及时核查账号信息,澄清"被盗"说法,并主动将线索上报公安机关,为司法机关的后续调查提供了重要支持。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流量至上"更非侵权的借口。此案警示公众:任何以虚假信息博取关注的行为终将面临法律制裁。只有全社会共同维护清朗网络空间,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谣言滋生与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