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十多年前建造的三间平房,本应因违建而被拆除,却在近期开始进行装修改造,将被改作街道城管执法队的对外办事窗口。
这一变化在上海虹口区运光路71弄19号楼居民中引发了广泛质疑。
问题的焦点在于违建的"合法化"。
据了解,这三间平房原为街道敬老院的配套食堂,多年来一直存在,但从未取得相关建筑报建手续,被明确认定为违建。
19号楼居民陈先生介绍,他们曾多次向12345热线投诉,街道和居委会也现场确认了违建身份,但处置工作始终未有进展。
令人意外的是,最近接到的反馈称,这处存量违建将被作为"公建配套"使用,用于改造成执法部门的服务窗口。
这一决定引发了居民们的强烈疑虑。
陈先生通过网络查询发现,根据相关规定,存量违建不应被作为公建配套使用。
居民黄阿姨也表示,虽然之前因为是"为民服务"的敬老院而忍耐了油烟污染,但现在要将违建转为官方机构的办公场所,这超出了可接受的范围。
居民们担心,如果执法部门本身都对违建采取改造利用而非拆除的态度,这是否会向社会传递出不遵守法律规定的信号。
曲阳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汤宇东对此进行了解释。
他表示,这三间平房作为历史存量违建,如果能够得到合理利用,也能得到周边居民的理解和谅解。
执法队办公条件较差,需要一个接待居民的窗口,因此计划通过改造将其作为办公区域。
同时,他们正在对房屋进行消防安全和结构安全检测,如果检测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将实施拆除。
然而,这一解释并未消除公众的疑虑。
网络舆论呈现出明显的分化。
大多数网友认为违建就应坚决拆除,执法部门更应起到表率作用,服务窗口完全可以另行选址。
有网友指出,城管对违建不但没有拆除,反而改作服务窗口,这是"知法犯法"的表现,对违建应该一视同仁。
但也有观点认为,只要是公益性质且程序正义,适度变通可以接受,体现了治理的灵活性。
从法律层面看,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曾在2024年4月发布过相关案例,明确指出存量违建的翻新修缮本身就构成新的违建行为,应该快速拆除。
这一先例与当前虹口的做法形成了鲜明对比,引发了对执法标准一致性的质疑。
问题的深层反映了城市管理中的一个现实困境:如何对待历史遗留的违建。
一方面,这些违建可能已存在多年,拆除涉及多方利益和社会成本;另一方面,对违建的纵容可能会破坏法律的严肃性,为不法分子开启"方便之门"。
城市治理的温度,应当体现在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与更可感知的安全保障上,但这种温度不能以弱化规则为代价。
面对存量违建等复杂问题,依法行政是底线,公开透明是关键,分类处置是方法。
把“便民”放进制度轨道,把“执法”置于监督之下,才能让城市管理既有力度,也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