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初中生骑车摔倒被判赔22万

2025年2月19日,福建莆田一名老太太在骑车拐弯时不慎摔倒,正好有两名初中生骑电动车路过,看到情况后帮忙把老人扶起来。然而,这两个学生却被交警判定为次要责任人,其中一个女生面临着22万元的赔偿请求。尹心雨是江苏法德东恒(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她接受现代快报采访时表示,交警判定的事故责任并不是法院最终的裁判依据。这个案件会在2025年2月26日上午,在灵川法庭开庭审理。 这次事件发生在2025年3月,当时这位女子骑自行车拐弯时不小心摔倒。两名初中生路过看到后,主动上前帮忙把老人扶起来。女子声称自己是因为被吓到才摔倒的,所以要求女生的家属赔偿22万元。其中一位女生的家长描述说,当时有一位老太太在避让白色轿车时身体向右倾斜,导致重心不稳而摔倒。这两个初中生看到后曾短暂犹豫是否要上前帮忙,最后在另一个孩子的提议下才决定伸出援手。 然而,交警在后续的责任认定中认为女生的行为对事故发展存在一定影响,因此判定她承担次责并赔偿22万元。家长对此结果表示无法接受,他们认为女儿是出于学雷锋、做好事的善意才帮助老人的,现在却因此面临追责。这个事件给家庭带来了经济压力,还给孩子带来了严重的心理阴影。尹心雨律师解释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民事诉讼公文书证,法院通常将其作为参考依据,但并不是最终的裁判依据。法院可以根据证据进行独立审查,对事实不清或责任划分不当的认定不予采信并重新划分民事责任。 如果查实老人受惊吓摔倒与女生骑行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主要看女生骑行的速度和距离等客观因素。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规定,法院会根据三方(女生、白色车辆和老人)的过错程度与原因力大小确定按份责任。这个事件引起了公众对助人为乐行为如何处理的广泛关注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