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基层医疗机构“减负”

最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卫生健康委给基层医疗机构送来了利好消息。他们印发了一份指导意见,旨在让基层服务更上一层楼。这三个部门决定通过多种手段,比如给医保费用打包、统一县乡村用药目录、搞药品集中采购等等,给基层机构“减负”。 文件里明确提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给报销的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的门诊统筹也主要依靠基层医疗机构来搞,同样要确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不低于50%。 给居民提供更便利的就医体验也是关键之一。国家允许基层医生给慢性病患者开最多12周的长期用药处方,还特地规定这些长期处方不算在次均费用考核里。这样一来,基层医生就能更灵活地根据患者情况制定治疗方案了。 为了鼓励大家就近看病,文件还鼓励把签约居民的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这样一来,基层医务人员就会更积极地做慢病随访、用药指导、健康监测等服务。 此外,《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医保支付和资金使用上的优惠政策。通过把县域内门诊、住院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全域覆盖起来,推动医疗资源一体化整合;结余留用资金加大向基层倾斜,倒逼医共体把资源和服务下沉到基层。 同时,这次还把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进行了优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支付模式。对于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这些举措,也能大大缓解基层“缺药少药”的难题。 这些政策还规定要缩短月度结算时限,压缩到20个工作日内完成。这对于基层医疗机构来说非常关键,能有效缓解资金周转压力。 总之,《指导意见》从经济上引导群众首选基层就医,又大幅提升了就医便捷性;对基层医疗机构来说,医保新增基金向基层倾斜、结余留用资金下沉还有月度结算时限缩短这些措施都给他们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