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新闻挺让人关注的,就是山西省政协原来的主席吴存荣被法院给判了无期徒刑。事情是这样的,3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了吴存荣受贿案,给被告人吴存荣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还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且没收了他的全部财产。至于受贿的钱和利息,就依法上缴国库了,不够的部分还要继续追缴。其实早在2025年12月17日,法院就已经公开开庭审理过这个案子了。那时候,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吴存荣和他的辩护人还质证了一下,双方在法庭上也充分发表了意见。到了3月20日宣判那天,吴存荣也进行了最后陈述,还当场表示认罪悔罪呢。 吴存荣这个人出生于1963年5月,安徽无为人。他之前在安徽、重庆和山西都工作过。2023年1月的时候他才被任命为山西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的。谁能想到呢,2024年12月他就被通报给查了呢?然后就在2025年6月被“双开”了。这次通报指出,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这些事儿他都干过。还有呢?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还有由别人帮他支付个人费用的事儿他也没少干呢。还有组织原则、廉洁底线这些问题他都触犯了啊!至于贪欲膨胀、权钱交易这些问题就更别提了! 这次案子审理查明的情况是:从2006年到2024年之间,被告人吴存荣利用他担任合肥市委副书记、市长、安徽省委常委等职务的便利,给别人提供帮助项目规划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的便利。直接或者通过别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7亿余元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他构成受贿罪了!数额特别巨大呢! 这个判决出来后很多人都觉得情理之中吧?毕竟这可是涉及这么大金额的受贿案啊!但其实法院也考虑到了一些从轻处罚的情况:吴存荣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呢!还有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等情节都让他从轻处罚了一些啊! 这次判决也给我们提了个醒:权力面前千万别迷失自我啊!千万要坚守底线呢!否则后果可是很严重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