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低空安全防线:济南公安依法整治无人机“黑飞”守护公共安全与航空秩序

无人机产业快速发展,为社会各领域带来便利,但随之而来的违规飞行问题也愈发突出,成为影响公共安全和航空秩序的重要隐患;济南公安机关将其列为重点工作,通过依法查处、规范管理等举措,维护空域安全。违规飞行现象增多,主要原因于部分操作人员对法律法规了解不足,或抱有侥幸心理。今年以来,济南公安机关查处的多起案件,反映出问题的现实性和严峻性。长清公安分局查处的案件中,违法人员李某某在灵岩寺景区未经批准擅自操控无人机,两次飞行时长约半小时,其中一次飞行高度达1470米,明显超出安全范围。天桥公安分局查处的案件中,违法人员宋某在药山工业园周边管制空域内飞行,且未向涉及的平台报备。上述行为均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无人机“黑飞”危害不容忽视。一上,违规飞行可能干扰民用航空器运行,威胁飞行安全;另一方面,无人机也可能被用于非法侦查、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危及国家安全和公民隐私。此外,在人员密集区域飞行的无人机一旦失控,可能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基于此,加强无人机飞行管理已成为公共安全治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民用无人机管理,国家和地方层面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明确,组织和使用民用无人机开展飞行活动需依法申请,并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报备。飞行活动获批后,还应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经确认后方可起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继续明确管制空域范围,包括真高120米以上空域、机场周边、涉密单位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周边等八类区域,未经批准不得飞行。对违规行为,条例也设定了处罚标准:未经批准在管制空域飞行的,责令停止飞行,可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无人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加大对违规飞行行为的惩处力度。该法规定,违反飞行空域管理规定且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非法穿越国(边)境的,处十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显示出无人机管理的法治要求正在持续强化。济南公安机关的查处行动,表明了依法治理的导向。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既依法追究违法责任,也向社会释放清晰的规范信号,有助于提升无人机使用者的法律意识,引导其合规操作、依法飞行。同时,仍需加强与民航、空管等部门的协作,健全联动监管机制,提升发现和处置违规飞行的能力。从长远看,无人机产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规范管理。主管部门应持续完善制度安排,优化合法飞行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为合规使用提供便利;同时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提升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通过严格管理与规范引导并重,才能推动无人机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无人机如同游走于科技与法治边界的“双刃剑”,管理成效直接关系城市治理的安全底线。济南的查处案例既提醒风险不容忽视,也展现了法治治理的及时跟进。只有当每一位飞行爱好者都把“空中规则”牢记于心,这片共享的蓝天才能更好承载创新活力,也守住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