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门一开,一条命没了!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吓人。

车门一开,一条命没了!这事儿说起来真是吓人。2017年3月8日上午9点,北京朝阳区某学校西门外发生了一起悲剧。司机张某把车停稳后,刚要推门下车,后面突然窜来一辆电动车,骑车的曹某躲闪不及,直接撞到了车门上,当场摔倒在地。结果曹某没能挺过来,第二天就没了。 北京朝阳法院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给张某定了罪。说他没按规矩办事,在车还没停稳的时候就把门打开了,也没留意后面的情况。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这种行为是要负主要责任的。法院觉得张某虽然有自首、认罪认罚还有积极赔偿这些情况,但还是给他判了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一年执行。 其实这种“开门杀”的事儿经常发生。就在重庆沙坪坝区,有个滴滴司机王某送完客没仔细看后面就把门推开了。结果摩托车手李某为了躲开差点撞上电动车,好在只是擦伤了点皮肉。广东潮州也有过类似的倒霉事儿:一个骑电动车的女的路过一辆白色小车旁时,车门突然打开把她撞倒了。更惨的是后面还有一辆黑色轿车紧跟着过来碾压过去。幸好司机刹车及时,这才捡回一条命。 北京通州那边也有过这种情况:2017年8月的时候,乘客杨某左后侧车门突然打开了,正好撞到了骑着电动车的刘某。刘某受了重伤,没过五天就去世了。杨某后来也因为交通肇事罪被判刑一年。 这些“开门杀”之所以那么可怕,是因为一旦骑车人倒地后被后面的车二次碾压,死亡率就会特别高。像广东潮州那个例子就是典型——先是被车门撞倒了,然后又被迎面开来的轿车碾压过去。要不是司机反应快及时刹车,后果简直不敢想。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发生这种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光是赔钱可不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说得很明白: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要负刑事责任。缓刑只是一种从轻处罚的手段而已。 为了避免这种悲剧发生,咱们每个人都得长个心眼儿。司机下车前最好先侧头看看有没有人经过;乘客可以试试用“反手”开门的方法;骑车路过路边车辆的时候一定要减速慢行;还有记得推开车门前先看看有没有什么情况。 总之啊,一次小小的疏忽就可能毁了一个家庭。大家平时开车、骑车的时候都得遵守规则、自律一点、养成好习惯才行啊!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