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手滑把13.6 万元误转给了太和县支行的钱银行立马扣了11 万多

在往别人账上打货款时,刘某手滑把13.6万元误转给了付某。因为付某欠着太和县支行的钱,银行立马扣了11万多来还债。刘某为此把付某告了,还想让银行一块赔钱。 记者去查了中国裁判文书网才发现,3月11日出了一审结果,法院直接判付某把13.6万元全退给刘某,其他请求都给驳回了。刘某不服气又上诉到了安徽阜阳市中院,没想到还是输了。 原来,双方以前确实有经济来往,但除了这笔错账就没别的纠纷了。去年7月30日那天,刘某本来是要把13.6万元转给另一个叫付某乙的人,结果打到了付某的账户里。 太和县支行发现付某欠自己钱不还,就按合同规矩直接从账户里扣了11万多用来清账。法院觉得这笔钱本来就是刘某粗心转错了地方,结果被银行拿走还了付某的债。 因为是刘某的操作失误导致钱进了付某的口袋,而付某因此少还了债算是占了便宜。银行作为债权人按照合同办事扣钱也是合理的。 于是太和县人民法院就下了定论:付某必须把这13.6万元退给刘某,银行不用管这事。 但刘某觉得银行不该这么无动于衷,要是不承担连带责任他那损失就没法补回来了。 今年3月3日,阜阳市中院给出了最终意见:还是维持原判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