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强迫女孩当众翻包自证清白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付建律师指出,仅凭总部传来的监控提醒,“好想来”店内的员工把两名未成年女孩扣留在店里约20分钟,还不让她们联系家长,这种做法非常不合适,既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7条,又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因为法律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轻则要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严重的话会被拘留十天以上十五日以下,并罚款一千元到二千元不等。另外,强迫女孩当众翻包自证清白,这就等于非法搜查了。付建律师强调,这一行为还侵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损害了她们的名誉。因此,监护人有权让门店及相关员工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如果孩子精神上受到了严重伤害,还可以索要精神损害赔偿金。 事发地是在陕西省咸阳市礼泉县的长富路。据当地民警调查,那两名女孩确实没偷东西。张女士在2月3日向记者透露,她上初中的女儿和亲戚家同龄的女孩在2月2日下午去了这家店购物。她们刚付完钱离开不久,店里就收到了总部的视频提醒。店主认为这两人可能拿了东西,就把她们叫了回来。在旁边等待店员核实监控时,因为身体不舒服,女儿想给母亲打电话让她来陪自己,结果被店员拦了下来。在众人的注视下,女孩只能打开背包证明清白。回到家后她情绪特别激动,哭了4个小时。为了弄清事实真相,张女士亲自去看了监控录像,发现这是个误会。录像显示亲戚家的孩子先摸了货架上的东西,接着又摸了敞开拉链的双肩包,但并没有把东西放进去的动作。然而当她想要店里提供这段视频或者录下来时遭到了拒绝。付建律师进一步解释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有规定不能侵害消费者的权益。同时这件事也说明员工在处理顾客纠纷时采取的措施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