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修订草案剑指误导使用与恶意注册 为品牌发展保驾护航

我国商标制度正迎来重要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日前介绍,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审议,即将进入系统性修改阶段。本次修订聚焦长期困扰市场的突出问题,提出多项针对性举措,推动商标管理从事后处置向前端治理转变。 “心机商标”问题愈发受到关注。所谓“心机商标”,是指企业商标与商品名称、广告语等的组合使用中,制造容易引发误解的表达,使消费者对商品质量、成分、产地等产生误认。从“壹号土”猪肉、“千禾0”酱油到“供港”牛奶、“零蔗糖”冰淇淋,这类看似合规的做法往往利用信息差,模糊品牌与产品特性的边界,损害消费者知情权。新规明确将加大对误导性商标使用的整治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表达出维护市场秩序的清晰信号。 恶意抢注囤积现象仍需持续规范。公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打击商标恶意注册24.9万余件,2024年上半年仍达20.5万件,长期处于高位。这类行为扰乱公平竞争秩序,也削弱消费者信任。修订草案明确,对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商标申请,不予注册,以更有力的规则约束恶意抢注和囤积。 制度创新深入强化“以使用为导向”。草案提出,对已成为通用名称或连续三年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注册商标,商标管理部门可以主动撤销。这个“主动撤销”机制改变了过去主要依赖他人提出撤销申请的做法,使监管更具主动性。同时,草案明确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行为依法处罚并追究民事责任,推动商标保护在权利保障之外,更强调责任约束,减少钻制度空子的不正当竞争和滥诉。 便民利企上,修订草案同步优化业务流程。商标注册异议期由三个月缩短为两个月,并允许申请人在提出申请和复审后主动撤回,在提高行政效率的同时,也更好尊重经营主体的自主选择,降低制度性成本。 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也是本次修改的重要方向。草案提出开放“动态标志”(如开机动画、软件动态展示)作为商标注册要素,以适应数字经济和新业态发展。同时,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也可获得跨类保护,为品牌创新与国际竞争提供更充分的制度支撑。这些安排说明了我国主动对接国际商业实践、参与全球知识产权治理的取向,对企业“走出去”和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现实意义。 从商标大国迈向品牌强国仍是关键课题。截至2024年年底,我国有效注册商标量已近5000万件,位居世界第一。但商标数量领先不等于品牌实力领先。如何把规模优势转化为高质量的品牌价值,是迈向品牌强国的必经之路。更深层看,此次商标法系统性修订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要法治举措。通过强化使用、畅通退出、保护创新,引导资源向更有价值的品牌集中,为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品牌经济提供更稳固的制度基础。

商标法的这次重要修订,意味着我国知识产权治理迈入新阶段。当规则更有效地遏制投机空间,当市场重心从“拼注册”转向“做品牌”,中国制造向中国品牌的转型才能获得更持久的动力。这场面向问题的制度改革,既关乎营商环境的优化,也为建设品牌强国夯实基础,其影响将随着制度落地逐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