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恢复,自3月1日起,嘉陵江流域正式实施全域禁渔;禁渔期持续至6月30日,期间禁止一切捕捞作业,包括休闲垂钓;同时严禁挖沙采石等可能破坏水生生境的活动。禁渔范围覆盖嘉陵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其中构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行全年禁渔。近年来,过度捕捞和水域开发给嘉陵江生态带来压力,部分鱼类资源出现下降。禁渔常态化,主要为鱼类繁殖、生长留出关键恢复期,促进种群修复。有关数据显示,近几年实施禁渔后,部分珍稀鱼类数量已出现回升。禁渔期间,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力量,通过无人机巡查、重点水域值守等方式加强监管。对非法捕捞、销售野生渔获物等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也呼吁公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禁渔秩序。非禁渔期(7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垂钓需严格执行“一人一杆一线”等要求,禁止使用破坏性工具,并对渔获数量进行限制,以兼顾休闲需求和资源保护。
禁渔期制度是维护水域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通过科学安排禁渔时段、强化执法监管,我市将持续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禁渔效果关系到当下的生态改善,也关系到未来能否持续拥有健康的水生态环境。希望社会各界共同遵守禁渔规定,合力守护嘉陵江的水生资源与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