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诏安的诏安县人民法院这次又有大动作,专门去了诏安立兴高级中学开了一堂法治课。主讲法官杨晓萍结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律课。这事儿不仅仅是为了普法,更是为了在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干预校园欺凌。 杨晓萍法官在课堂上解释说,以前未成年这个身份有时候会被当作免责盾牌,现在法律明确了责任框架,打破了“法不责幼”的老观念。新法律对已满十四周岁的欺凌者不再给予行政拘留的豁免权,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处罚。年龄不再是逃避法律后果的借口,任何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得负责。 除了法律条款的解读,法官们还举了一些例子来解释什么是校园欺凌。现在校园欺凌的形式不仅仅是肢体冲突,还包括语言侮辱、社交排斥、网络诽谤和传播隐私这些隐性形式。这些行为同样具有危害性,可能让受害者产生心理创伤。法律把这些都涵盖进去了,就是为了让大家准确认识到欺凌的严重性,不再把它当作玩笑对待。 法官们还强调,这次行动不仅仅是针对那些施暴者和受害者,还得让旁观者行动起来。对潜在的欺凌者要培养他们的法治敬畏心和共情能力;对可能遭受欺凌的学生要给他们勇气去拒绝;对广大的旁观者群体则要激发他们的社会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一个“欺凌不容、互助友爱”的校园环境。 诏安法院这次活动是基层司法机关融入社会治理的一个缩影。从精准解读法律新规到深入剖析典型案例,从明确法律责任到倡导全面预防,活动展现了法治在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作用。据悉,诏安法院会继续推进“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各种形式让法治精神渗透到每个学生的成长历程中。 要把校园安全防线筑牢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需要司法力量、教育系统、家庭和社会各方协作才能实现。只有大家形成合力,才能真正铲除欺凌滋生的土壤。让每个少年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健康成长,这才是守护未来希望的根本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