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十四五”推进湿地系统治理:重点区域修复6.06万公顷 保护率提升至61.99%

作为我国湿地资源最丰富的省份之一,江西省127.6万公顷湿地占国土面积7.6%的生态家底,正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获得系统性保护。此成果的取得,源于该省近年来构建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面对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加剧的双重压力,湿地生态系统退化曾成为江西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短板。特别是作为长江"双肾"之一的鄱阳湖,季节性干旱导致的水域面积缩减、生物多样性下降等问题日益显现。 对此,江西省委省政府将湿地保护纳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法治层面,修订《江西省湿地保护条例》,创新建立全国首个湿地恢复费制度,并设立专门环境资源法庭;规划层面,制定省级湿地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形成"立法+规划+标准"三位一体的制度框架。 具体实施中,该省采取"点面结合"的保护策略。面上构建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109处湿地公园与56处重要湿地形成保护矩阵;点上聚焦鄱阳湖72个碟形湖实施精准治理,通过生态补水恢复水体面积3000余亩。尤其,创新推出的候鸟"备选食堂"机制,有效缓解了极端气候下候鸟栖息地萎缩问题。 科技支撑上,"天空地一体化"智慧监测平台的应用,使湿地管护效率提升40%以上。同时开展的"百地千校万人"自然教育活动,将湿地保护意识植入青少年群体,实现"技术治理"与"人文培育"双轮驱动。 专家分析认为,江西经验的核心在于处理好三对关系:法治刚性约束与市场柔性激励的关系、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短期修复与长效管护的关系。这种系统治理模式对我国南方湿润地区湿地保护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江西湿地保护率突破六成,标志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此成就既源于制度创新和技术进步,更源于对生态价值的深刻认识。展望未来,江西需要继续遵循保护优先、科学修复、合理利用原则,在更高层次上推进湿地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统一,让这片"地球之肾"在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