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和杭州的王女士聊天,她提了个挺有意思的事儿:她请的育儿嫂国庆假期回老家了三天,结果回来要她把这三天的工资补上,王女士瞬间就懵了。育儿嫂平时吃住都在她家,现在回家三天还不干活,居然还要1000块钱。王女士觉得这个理儿说不通,阿姨就是在钻空子。 王女士翻出合同一看,原来合同里写得明明白白,全年有11天法定休假日,上班是双倍工资。但是合同里并没有写不上班也给工资,也没说小长假怎么算。说白了,合同只说了能休息,没说必须给钱。 王女士后来问了几个朋友,她们家的育儿嫂节假日也全是带薪的。小长假算1天,春节、国庆固定3天。不管上不上班都给一天工资,要是上班还能拿双倍。朋友们都跟她说现在行情都这样,她遇到的这种阿姨反而是少数。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也说了句话,合同里要是写了11天带薪,一般就认定是必须休息且给工资。虽然老百姓心里难接受,但是这白纸黑字的条款没法改。阿姨“躺赚”三天也不是故意坑人,是因为合同条款这么定的。 王女士心里也挺矛盾的。宝宝才两岁,频繁换阿姨对亲子关系不好。吐槽归吐槽,她最后还是决定先忍一忍:“先稳住人再说,实在不行再换。”她也提醒后来者:签合同前一定要逐条确认有没有“带薪”字样,别等到阿姨放假才发现自己成了冤大头。 现在很多住家育儿嫂的工资在6000到8000元之间,要是带夜睡还能多拿500元。常规月休4天、工作26天;全年11天法定假日全部带薪,春节、国庆固定3天。这事儿在杭州和浙江很多地方都是这样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