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不是法外之地,私密聊天也不行

就在2024年,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办了一起网络谣言传播案,狠狠给那些想在“私密聊天群”里乱发消息的人提了个醒。事情是这样的,三名女教师在一个只有她们三人的微信群里,误传了关于另一位女教师“卖淫被抓”的消息。那位被传谣言的人知道后,就报了警。警方调查后,觉得这事儿确实离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规定,对那三个转发消息的人都给了行政拘留的处罚。有一个老师觉得这处罚太重了,就把当地公安机关告到了法院。她在法庭上找了好几条理由辩解,说自己又不是瞎编的,是信了别人的闲话;而且消息只在闺蜜群和家人群里说了一下,没传得很广;再说她心里也没想着要去诽谤谁。 天台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事儿,觉得公安机关办得没错。法官说了,就算原告不是第一个造谣的人,但她跟那个受害者以前是同事,关系特殊,大家更容易信她的话,这样一来对受害人的名声损害就更大了。法律可不是只看传了多少人或者心里多恶意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也讲得很明白,只要在群里说了假话,伤了别人名誉,就得担责。哪怕是在私人群组里,也不代表能免责。 现在这案子已经往上一级法院上诉去了。法律专家们猜啊,二审可能会盯着处罚是不是太重、合不合理来说事儿。不过一审判决里头定的那个规矩——“网络私密空间非法外之地”——估计会让以后遇到类似情况的人心里有数。从老话说的“三人成虎”,到现在微信群里随便转发个消息,技术变来变去可没变不了谣言害人的那个理儿。这次裁判告诉我们:网上不是法外之地,私密聊天也不行。大家上网聊天方便是方便了,脑子可得清醒点:没核实过的事儿别瞎说、别乱转、更别当真信。咱们都把“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当成自己的规矩守着,这样才能把网上的环境弄干净、弄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