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科技与产业“两张皮”仍待破解,关键技术供给要更贴近产业需求。
当前,我国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但在部分战略必争领域、产业链供应链薄弱环节,仍存在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风险。
与此同时,一些科技成果“能出实验室、难进生产线”,研发投入与市场回报之间的衔接不够顺畅,影响创新效率与产业竞争力的同步提升。
如何让创新链与产业链更紧密耦合,成为“十五五”时期发展新质生产力必须直面的课题。
原因——创新组织方式与激励机制仍需优化,企业在国家重大任务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释放。
一方面,重大科技攻关往往投入大、周期长、风险高,单靠单一主体难以支撑体系化突破,需要国家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布局、跨主体协同。
另一方面,部分科技计划与产业需求对接不够精准,企业对重大科技创新决策的参与度、对成果评估的发言权仍需提升;成果转化的产权界定、收益分配、资产管理等环节,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科研人员与企业的积极性,制约“研—转—产”的效率。
影响——企业“挑大梁”关系到原创突破与产业升级的速度与质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负责人在吹风会上指出,“十五五”规划纲要草案围绕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部署重大工程,其中关键着力点之一就是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
鼓励企业承担更多国家科技攻关任务,既有利于把市场端真实需求前置为科研“选题”,提升研发方向的命中率,也有利于在工程化、产业化环节形成组织优势,加速关键技术从样品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跃升,从而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水平,并带动形成更多标志性原创成果。
对策——从“供给、主体、转化、平台”四端协同发力,形成可闭环的创新体系。
其一,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科技布局上,将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面向2035开展前瞻部署,推动形成更多具有引领性的原创成果;能力建设上,强调统筹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促进各类创新主体与关键要素协同联动,提升体系化创新能力;供需匹配上,聚焦战略必争领域和产业链薄弱环节,以全链条方式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技术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其二,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成为创新“出题者”,提高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决策中的参与度,将企业关键共性技术需求纳入科技计划支持重点;支持企业成为创新“组织者”,推动企业在重大任务中发挥牵引作用、承担更多攻关职责;支持企业成为成果“阅卷人”,以企业应用评价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推动形成“谁使用、谁评价”的导向。
其三,畅通成果转化制度通道,通过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等举措,营造更有利于转化应用的制度环境。
其四,夯实转化应用平台支撑,加快技术转移与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创新平台基地布局,强化共性技术平台与中试验证平台能力,打通从研发到规模化生产的关键“最后一公里”。
前景——以企业为牵引的协同攻关将成为重要趋势,创新体系将更注重“能用、好用、用得起”。
从政策导向看,“十五五”时期国家层面将更强调科技与产业的同频共振:一方面通过前瞻部署和体系化能力建设提升原创能力与战略供给;另一方面通过企业参与决策、组织攻关、评价验收等机制安排,推动科研资源更精准流向产业急需领域。
可以预期,随着共性技术平台和中试验证平台加快布局、科技服务体系持续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效率和确定性将明显提升;在关键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的攻关组织模式后,将进一步带动产业集群升级与新动能培育,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技术底座。
科技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既是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是对创新规律的认识深化。
通过让企业成为"出题者""组织者""阅卷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将更加贴近产业需求,更加高效运转。
随着"十五五"规划的推进,这一系列改革举措的落地见效,必将激发全社会的创新热情,推动我国科技创新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