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重拳打击跨境劳务诈骗案 犯罪团伙虚构高薪职位骗取2000余万元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一起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

该案犯罪团伙假借合法公司外壳,利用网络平台传播虚假海外就业信息,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恶劣。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两名主要犯罪分子齐某、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据查明,2022年4月起,被告人齐某与在逃人员田某合谋出资,在北京注册成立一家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该公司表面上从事合法的出国服务业务,实则是精心策划的诈骗团伙。

两人招募大量业务人员,以办理出国劳务为幌子,系统性地实施诈骗活动。

犯罪团伙的作案手法呈现明显的组织化、专业化特征。

首先,他们在各类网络平台大量投放广告,以"出国劳务""海外高薪"等关键词精准引流,获取有意向出国务工人员的联系方式。

随后,业务人员运用事先设计好的话术,向目标客户描绘海外工作的美好前景,承诺低门槛、高月薪,并保证"办不成退还全部费用"。

为取得受害者信任,团伙成员通过签订正规合同、制作虚假工作邀请函等方式营造专业形象,以中介费、签证费等名目收取钱款。

经司法机关查证,齐某等人以该公司名义骗取430余名受害者共计478.3万余元。

更为严重的是,在逃人员田某还伙同俞某等人另行注册成立第二家因私出入境服务公司,继续采用相同手法扩大诈骗规模。

被告人刘某在第二家公司担任经理职务,协助田某、俞某等人实施诈骗活动,骗取1100余名受害者钱款达1570余万元。

两家公司累计作案1500余起,涉案金额超过2000万元。

这一案件暴露出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新特点。

犯罪分子不再是单打独斗的个体,而是形成了"信息收集、宣传投流、话术设计、资金转移、虚假售后"的完整产业链条。

他们披着合法注册公司的外衣,利用受害者对正规机构的信任心理,降低其防范意识。

一旦受害者缴纳费用,犯罪分子要么以各种理由拖延,要么直接切断联系,使受害者遭受重大财产损失。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齐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鉴于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法院依法作出严厉判决,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律专家指出,此类案件的高发与部分劳动者急于改善生活条件、缺乏法律意识有关。

一些有出国务工意愿的人员对中介机构缺乏必要的核查,轻信网络宣传,容易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

同时,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监管盲区,通过注册合法公司规避审查,增加了识别难度。

该案的审理和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法律参考。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向社会发出明确信号: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必将依法严惩,绝不姑息。

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在选择出国务工中介时,务必核验公司资质和经营许可,通过正规渠道了解签证类型和办理流程,警惕"旅游签证一样能出国务工"等明显违背常识的承诺,拒绝向不明对象缴纳任何费用。

如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高薪捷径”往往隐藏高风险。

对出国务工信息保持审慎、对中介资质坚持核验、对收费转账留存证据,是每位劳动者守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步骤。

依法严惩与系统治理并重,既是对违法犯罪的有力回应,也是在为群众稳就业、保权益筑牢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