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统一大市场建设仍面临“堵点” 会议指出,当前我国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进入关键阶段,但一些领域仍存在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现象:有的地区在招商引资、项目准入、政府采购等环节设置隐性门槛,形成区域壁垒;有的行业在存量竞争加剧背景下出现低价倾销、同质化扩张、恶性比拼等“内卷式”竞争苗头,影响资源要素顺畅流动和企业创新预期。
上述问题如果得不到有效治理,将削弱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也不利于形成以创新和效率为导向的竞争生态。
原因——行政性干预与不当竞争交织叠加 从治理实践看,市场分割往往与行政性因素高度相关。
一方面,个别地方在经济下行压力与财政约束加大的情况下,更倾向于以“护本地、保税源、稳就业”为目标实施短期政策安排,导致公平竞争审查执行不严、政策出台“重扶持轻竞争”。
另一方面,部分行业供需结构变化较快,新赛道吸引资本集中涌入,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采取非理性价格战、补贴战、渠道战,叠加平台规则、数据要素、标准接口等新型竞争变量,使监管执法和制度供给面临更高复杂度。
与此同时,国际经贸环境不确定性上升,也对我国在规则对接、竞争政策沟通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优化营商环境与高质量发展亟需竞争政策护航 会议认为,竞争秩序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性制度安排。
通过持续强化反垄断监管执法,有助于纠正扭曲竞争的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推动企业把更多资源投入技术迭代、产品升级和服务提升。
会议通报的数据显示,2025年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全年办结市场垄断案件22件,审结经营者集中706件,体现出以法治手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力度和常态化水平;同时,立案调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96件,释放出规范政府经济促进行为、破除行政性壁垒的鲜明信号。
随着这些举措落地见效,市场预期将更稳定,跨区域经营成本有望下降,统一大市场的规模优势与网络效应将进一步显现,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提供制度支撑。
对策——聚焦源头治理与重点整治,提升监管效能 会议明确,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反垄断工作要更好服务国家战略,突出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这一主线,推动公平竞争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事中规范+事后纠治”协同发力。
一是持续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刚性约束,加强政策措施源头把关,推动审查机制更早嵌入政策制定和评估流程,减少“带病出台”“边清边出”现象。
二是加力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围绕行政许可、政府采购、招投标、资质认定、补贴奖励等高频领域开展问题排查与整改,依法查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动形成规则统一、标准协同、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体系。
三是规范市场竞争秩序,针对“内卷式”竞争背后的不正当竞争、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风险点,强化执法震慑与合规指引并重,推动企业在公平规则下比拼质量、效率与创新。
四是完善体制机制并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在案件审查、证据规则、执法协同、数据支撑等方面提升专业化能力,同时加强与国际规则沟通对接,增强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主动权与制度影响力。
前景——以制度供给稳定预期,助力“十五五”良好开局 从会议部署看,反垄断与公平竞争政策将更加注重系统性、协同性和前瞻性:既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减少不当行政干预对市场统一的掣肘,也要引导企业从“拼价格、拼补贴”转向“拼创新、拼服务、拼治理”。
随着统一大市场建设进一步走深走实,跨区域经营障碍有望持续减少,优质资源将向更有效率、更具创新能力的主体集聚。
可以预期,竞争政策在稳定市场预期、激发经营主体活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等方面将发挥更重要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和“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提供坚实保障。
反垄断既是破除发展桎梏的手术刀,更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
当市场监管的焦点从个案查处转向制度性破壁,其意义已超越单纯执法层面,正在成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的重要实践。
这场关乎市场治理现代化的改革,或将重新定义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底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