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随着新能源占比提高、用电需求增长以及跨区域互济需求加大,现有电力市场仍存省际壁垒、交易规则分散、市场功能衔接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尽管市场化电量占比持续上升,但价格形成机制、交易组织和监管规则仍有待更统一与优化。 原因——我国电力生产与消费格局正在重塑,新型电源和新业态加快出现,经济社会对成本控制、供电可靠性和绿色转型提出更高要求。另外,电力市场化改革进入深水区,制度规则碎片化、跨省交易协同不足、灵活调节资源收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制约了资源在全国范围的高效配置。 影响——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完善后,将推动电力资源向更高效率、更高安全性和更低碳方向配置,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扩大跨省跨区交易规模,促进市场价格更真实反映供需变化,降低全社会用能成本并增强系统韧性。对企业而言,规则统一有助于减少交易成本、拓展经营空间,尤其是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主体将获得更充分的参与机会。 对策——实施意见提出五上十九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全国范围优化配置,二是健全市场功能,三是促进主体平等广泛参与,四是构建统一制度体系,五是强化政策协同。意见首次提出,各层次市场将由“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探索相邻省内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同时明确现货、中长期、辅助服务、容量等市场的衔接要求。针对支撑性调节资源,提出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并支持探索容量市场,以市场化方式引导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合理发展,保障系统可靠容量长期充足。针对用户侧,明确除保障性用户外,电力用户将逐步实现直接参与市场,并拓宽中小工商业用户参与渠道,提升市场活力。 前景——意见明确两阶段目标: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电源及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全面直接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约70%,跨省跨区与省内联合交易常态化,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统一规则与技术标准基本完善;到2035年,全面建成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以电力为主体、多种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初步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加强统筹协调,打通堵点难点,推动市场运营机构提升服务能力,并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这份电力市场顶层设计方案的发布,不仅关系到能源行业的转型升级,也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了关键支撑。电力这个基础性要素实现更充分的市场化配置后,改革带来的效率提升和成本优化将向更多行业传导,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动力。下一阶段改革的关键,在于守住能源安全底线的同时,更好平衡效率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