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扩大内需政策背景下,新一轮有奖发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1月23日公布的评审结果显示,北京、天津等50个城市入选首批实施区域,意味着2018年部分省份的试点经验将以升级后的方案走向更大范围推广。 当前经济复苏过程中,消费作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仍需继续增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疫情前仍低1.2个百分点。财政部对应的负责人表示,此次试点采用“小额普惠”的奖励方式,意在带动居民消费,同时推动税收征管环境优化。 政策设计主要体现三点:一是下放更多自主空间,试点城市可结合本地情况设置中奖比例和奖项结构;二是聚焦民生相关消费,将旅游、文体等新消费业态纳入奖励范围;三是完善监管机制,既引入公证机构全程监督,也运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开票行为。南开大学财税研究所专家认为,这种“激励+规范”的做法,有助于减少个别地区曾出现的套利问题,同时提升普通消费者参与意愿。 从实施安排看,试点城市需在6个月内完成政策落地与评估。参考此前宁波等地实践,此类措施通常可带动相关行业约15%的短期消费增长。值得关注的是,本次方案强调“真实消费”原则,要求各地税务部门建立动态监测机制,对单日高频开票等可疑行为开展重点核查。 前瞻产业研究院报告指出,随着电子发票普及率突破90%,新一轮试点有望推动消费数据与税收征管进一步协同。下一步或将探索“即开即奖”等数字化模式,为形成更常态化的促消费机制积累经验。
有奖发票试点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激发消费活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探索。通过把激励机制与税收征管结合起来,既能提升消费者参与度,也有助于规范开票与监管。随着试点深化,该制度有望在更大范围推广,为完善现代税收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