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调查了一起发生在山西运城的婴幼儿溺水事件。
事件中,一名2岁零8个月的幼儿在盐湖区国科欢乐港爱贝思亲子水育中心进行"一对一"游泳培训时突发溺水,当场出现意识丧失、呼吸停止,经教练实施心肺复苏方才脱险。
这一事件不仅对患儿身心造成严重创伤,更深刻暴露了当前婴幼儿培训机构监管体系存在的制度缺陷。
监管职责边界不清,部门相互推诿成为维权最大障碍。
事发后,患儿家长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对方以"水池深度超过0.8米应由体育部门管理"为由推诿。
而体育部门则称该中心仅为婴幼儿戏水中心,且未取得《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不属于体育部门管理范畴。
两个部门的相互推诿使得受害家长陷入"踢皮球"的困局。
记者调查发现,该中心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游泳馆管理服务",但实际从事"游�swim培训"并售卖游泳课程,存在明显的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不符的问题,涉嫌无证或无许可违规经营。
溺水事件的发生过程反映出培训机构安全管理的严重缺失。
根据监控视频分析,患儿在水中出现明显体力不支、头部难以抬起等溺水前兆时,现场教练未能及时识别和采取措施。
患儿失去呼吸长达1分35秒,教练才将其从水中救起并进行心肺复苏。
医学专业人士指出,患儿出现的仰头咳水动作是典型的溺水前兆,但在场教练未能识别。
这反映出培训机构教练员可能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应急意识。
事发后,教练未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而是由游泳馆工作人员带患儿乘出租车前往医院,延误了最佳救治时间。
事件造成的长期影响仍在持续。
患儿住院治疗5天花费2800元,虽由游泳馆老板垫付,但后续复查费用需家长自行承担。
更令人担忧的是,事发近5个月后,患儿仍留有明显后遗症,包括持续咳嗽、多痰、流青色鼻涕等生理症状,以及严重的心理创伤。
患儿频繁在夜间惊醒、做噩梦,甚至出现"我要呼吸不上来了"的惊恐表现,这表明溺水事件对幼儿心理健康造成了深层伤害。
赔偿协商陷入僵局反映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困难。
患儿家长要求游泳馆赔偿16000元,但游泳馆老板仅愿赔偿8000元且分期支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
经过运城市盐湖区社情民意办牵头、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参与的多次协调,事件最终得到调解。
但这一过程的艰难性说明,当监管部门职责不清时,消费者很难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有效救济。
当前婴幼儿培训机构监管存在的制度空白亟待填补。
一方面,需要明确界定不同部门对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
对于声称"戏水中心"但实际开展游泳培训的机构,应明确其属于何种类型,由哪个部门进行主要监管。
二是要建立统一的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游泳培训教练应具备专业资格认证,掌握溺水识别和应急救助技能,这些要求应在行业标准中明确规定。
三是要完善安全管理规范。
包括师生比例、应急设备配备、救生员配置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特别是对婴幼儿培训应制定更严格的安全标准。
四是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市场监管部门应定期对培训机构进行检查,确保其经营范围与实际业务相符,防止无证经营行为。
从更深层看,这起事件反映出我国体育培训市场快速发展与监管滞后之间的矛盾。
随着人们对幼儿教育投入的增加,各类培训机构大量涌现,但相应的监管制度和行业标准建设相对滞后。
一些机构利用监管空白,以"亲子中心"名义规避严格的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要求,实际上却从事高风险的培训活动。
这起看似偶发的溺水事件,实质揭示了新兴婴幼儿服务行业野蛮生长下的系统性风险。
当商业创新跑在监管前面,如何构建与低龄儿童特殊需求相匹配的安全标准体系,如何厘清跨部门监管边界,已成为关乎"幼有所育"民生承诺的重要课题。
事件后续进展,本报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