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一餐饮店用“n多轻食”商标被驳回

无锡新吴区有一家餐饮店,之前加盟了“N多”品牌,当时签的合同规定合作到期后总部会收回商标。合同到期了没续约,这家店还是继续在店里面和外卖平台上用“N多”这个名字。它还想去申请个类似的商标叫“N多轻食”,结果因为跟原商标太像被驳回了。虽然申请没通过,但它还是没停手继续用这个标识。 总部那边听说这事就不干了,直接把对方告到了无锡市新吴法院。法院一听,觉得被告既然明知这是别人的注册商标,合作黄了还赖着用,甚至想申请个近似商标接着用,这分明就是想耍滑头,想借着合法程序掩盖自己侵权的本质,摆明了就是要蹭人家的好名声去搞混市场。既然有这种坏心思,那肯定是商标侵权了。不过看在原被告之前是合作伙伴的分儿上,法院决定把大家叫到一起好好谈谈。 最后双方谈拢了,餐饮店按规定赔了钱。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加盟商签合同时得擦亮眼睛好好看看,里面有没有写清楚能不能用他们家的商标。如果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授权了,那就得严格照着条款来,不能随便改样式、换地方用或者用在别的产品上。如果合同里根本没写授权,或者直接说了不能用那就是个大忌。 到了合同到期的那一天,如果决定不再续签了,商家得赶紧动手把店里的招牌、装修、包装、宣传资料上所有的原品牌标识全都换掉或者拆掉。外卖平台和社交媒体账号上的资料也得改过来。另外还要把店里的装修风格彻底改一改,门头、布局、装饰什么的都得换个样儿,尽量别跟原来那个看着像了,免得消费者会搞混。 所以各位老板做生意得多长个心眼儿,千万别想着到期了还继续用人家的牌子或者去注册个差不多的来顶替。一旦侵权吃上官司不仅赔钱麻烦还影响做生意。不如趁早把自己的品牌打造起来、注册好商标才是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