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何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守住生态底线,是基层执法面临的实际挑战;近日,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在处理一起企业环境违法案件时,尝试将社会监督引入免罚审议流程。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大连某铸造有限公司个别员工为图方便,在未配备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处理设施的打磨车间内进行补漆作业,喷漆量不足2公斤。分局随即立案调查并责令企业整改,当天完成问题闭环处置。 原因——从案件细节看,违法行为暴露了企业在日常管理中的不足,尤其是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要求和作业规范的理解不够到位。此外,基层治理中“事后处罚”与“事前预防”衔接不畅、执法信息公开不足,也容易引发外界对执法尺度和裁量依据的疑问。 影响——依法监管下,对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或从轻处理的关键在于是否情节轻微、是否及时整改、是否消除危害后果、是否具有示范意义。本案中,企业迅速采取措施:打磨车间实行密闭管理,喷漆作业全部转移至合规车间完成,形成快速整改链条。更值得一提的是,庄河生态环境分局在审议阶段邀请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讨论,就违法情节、整改情况及免罚合理性进行评议,增强了裁量的透明度,既反映了执法刚性,也提升了可预期性。这个做法有助于减少“选择性执法”疑虑,推动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与企业自律的协同。 对策——提升生态环境执法质效需注重制度化、规范化和透明化: 1. 依法行政:细化免罚适用条件、证据标准和程序要求,确保裁量有据可依; 2. 源头预防:加强重点行业岗位培训和工艺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可操作的合规体系; 3. 完善监督:将营商环境监督员参与执法审议常态化,提升执法公开性和社会监督有效性; 4. 精准监管:对轻微、首次且整改到位的情形审慎免罚,对屡犯或恶意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 前景——当前各地正加快构建以信用和风险为导向的监管体系。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免罚审议,有助于在依法治污框架下提升执法规范性和公信力。随着机制完善,透明审议、社会参与与柔性服务将与严格执法形成互补,既明确企业合规边界,也将环保要求转化为经营管理硬约束。这类探索若制度化推广,可为基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治理能力提供可行路径。
优化营商环境并非放松环保标准,而是在坚守底线的前提下以更科学、透明的方式开展执法。庄河生态环境分局的实践表明,严格执法与优化营商环境可以有机统一。通过引入社会监督,既维护法律严肃性,也增进公众理解和支持。“阳光执法”模式值得推广,有助于实现生态文明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