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说起那个叫三毛的女作家,想必没人不熟悉。她跟王洛宾的忘年恋是挺让人唏嘘的,后来去了趟新疆,结果也没成,俩人就这么分开了。谁能想到呢,就在这分别的121天里头,她就这么把48岁的生命画上了句号。其实人有时候飞蛾扑火那会儿,心肯定是滚烫的,哪怕知道前面是火坑也愿意往里跳。 我总觉得啊,“流浪”才是她身上那个最真实的标签。她这辈子是跑遍了大江南北,去了好几个国家旅行,最后在48岁那年用一条尼龙丝袜结束了自己的生命。给她收尸的人说,她最后穿的是那件白底红花的睡衣。有人传她是因为丈夫荷西死了太伤心才得抑郁症自杀的,我觉得这说法有点片面。其实三毛这人没那么脆弱。 从她小的时候起,日子过得就不顺遂。她有好几次都想过自杀,可最后都没真干出来。她妈妈写的文章里讲过,三毛在兄弟姐妹里头最有个性,特立独行的那种。家里人都得寸步不离地看着她走路,生怕她摔了。这种骨子里的倔强和独立劲儿帮她挺过了好多风雨。 回到台湾的这121天里头,外头的人都不知道她心里在翻腾啥。看着是身子骨遭罪了,其实最难熬的是心里头那点事儿。稍微一个不小心,就容易放弃自己了。谁也不清楚凌晨两点她站在椅子上那一瞬间在想啥。但我猜啊,她一定觉得自己再也没办法像以前那样活得浪漫了,所以决定去另外一个世界重新开始。 活着长短其实没那么重要,关键是痛快。这四十八年里她活得特随意、特自由、特坚强也特孤独。哪怕到了最后那一刻咱们也得信啊,她的生命之火还是在烧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