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微信转账记录能证明钱确实已到了对方手里

最近在福州,罗源法院审理了一个案例。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陈某的人把自己的同学雷某给告了。陈某称雷某向他借了10000元,是2024年11月借的。陈某通过微信分两次给雷某转了5000元,共计10000元。到了还款的时候,雷某一直不还钱。无奈之下,陈某只好把雷某给告到了罗源法院。不过呢,在这个案子里,陈某只拿出了微信转账记录和截图。雷某却称这笔钱不是借款,而是陈某之前用他的信用卡套现的钱。雷某还拿出来了2024年9月的聊天记录作为证据。法官说这个案子得看谁提供的证据更有说服力。最后呢,法院觉得陈某拿不出其他证据来证明这是一笔借款,所以判陈某败诉了。 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也对此发表了看法。他觉得像这种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个是双方达成了借贷合意,另一个是实际交付了款项。虽然微信转账记录能证明钱确实已经到了对方手里,但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借给他的。付建还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原告只有转账凭证的话,被告如果说是之前的还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话,被告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就算原告提供了转账记录,法院也可能不认定这就是借款。付建建议大家在微信转账的时候尽量说明用途,保留好聊天记录,最好还能签个书面合同或者借条。还有就是保留好银行流水和转账备注截图这些证据。 3月4日下午的时候呢,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也采访了这位律师付建。他还提到这次事件中虽然陈某转账时备注了“借款”,但如果对方拿出证据证明双方还有其他关系比如合伙、买卖、情侣赠与之类的话呢,法院还是可能不会把这个备注当成是双方达成的借贷合意的。所以呢,大家在生活中如果要借钱给朋友或者亲戚的话一定要小心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