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方不能打着合同的幌子直接退场走人

“商户效益下滑、租金拖欠、B楼出租率只剩40%”,面对这些困境,盐城高力国际家居港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给业主们寄去了一封信,把原本定于2028年到期的委托租赁合同给提前解除了。大朱注意到,商场方在信中列举了宏观经济下行、生意难做等理由。信里提到要“暂停运营”,但具体该怎么处置后续事务却没说清楚。最让业主们担心的是,信里说经营权要还给全体业主了。可谁来主导接下来的事?这跟没说有啥区别。还有人质疑,这是不是把商场面临的烂摊子直接甩给了几百位房东。有人在网上感叹:“这门市钱算是打水漂了。” 对此,法律人士分析说,这实际上是把风险全推给了业主。“经营恶化”的标准是谁定的?过渡期间的成本又该怎么算?这些信里都没有细说。大家更担心的是,一旦商场回到业主手中,这盘散沙该怎么管?等到业委会成立了再说吗?以现在40%的出租率来看,这不是解决问题,而是甩包袱。毕竟这商场开了二十年,房东以前是赚得盆满钵满的。虽然行业不景气是实情,但经营方不能打着合同的幌子直接退场走人。毕竟契约精神得讲双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