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款190万被父母告上法庭

小林家住在广西平南县,父亲和母亲先后在2012年跟他借了190万元。这笔钱实际上是帮家里或者做生意用的,当时没签什么字据,就口头说好的。小林后来急着用钱催了好几次,父母一直找借口拖着不还。为了要钱,小林就把父母告上了平南县法院。小林说这是借款,而他爸妈觉得这是帮忙给的。 平南县法院判的是小林输了。法院查了查,发现小林光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或者收条来证明这是借的钱。而且从2012年借钱到现在2024年,小林从来没让父母还过一分钱或者利息,这不符合借债还钱的常理。2024年2月15日他妈妈写过一张还款承诺书,但只有妈妈一个人签了字,也没有爸爸的签名。因为他妈妈一直跟他住在一起,而他爸从2018年就分开住了也不联系,所以这个承诺书的分量不大。 一审判决下来后,小林不服气,又上诉到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高院看了案子后维持原判,还是驳回了他的上诉。这个案子提醒大家,亲戚之间借钱最好还是写个书面协议,转账时也记得备注一下是“借款”,把相关的聊天记录和凭证都保存好。这样以后就算打官司也有依据。亲情和金钱有时候会纠缠不清,多沟通才能避免伤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