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废止11部规章和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深圳新闻网3月17日消息,深圳市司法局最近发了两份通告,把关于废止11部市政府规章和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征求意见稿给公布了出来。市民们可以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的“互动交流”板块去了解详情,也能给他们提交建议。这次准备废掉的规章和文件涉及防汛防风、出口加工区管理、土地交易、信用管理、安全生产还有棚户区改造等多个方面。原因主要有三个:有的上位法已经完善了,原来的规定要么被全面包含了,要么就有冲突。比如《深圳市防洪防风规定》实行了三十多年了,内容现在已经被国家法律法规还有广东省相关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给涵盖了。另外还有一些规章因为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已经不适用了,《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办法》就因为稽察职责划到了审计部门而废掉了。剩下的一些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因为政策目标已经达成或者管理方式升级了就不用再保留了,比如2018年关于“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的通告还有2019年关于下调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都被放进废止名单里。这次征求意见的截止时间是:关于规章的截止到4月10日,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截止到4月6日。深圳市司法局表示,以后这些事务会依照国家、广东省还有深圳市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来执行,不会出现监管缺失或者服务中断的情况。2026年3月17日的这次征求意见活动是为了推进依法行政。深圳市人民政府和深圳市司法局发起了这次行动,是在2026年3月17日这天发布了通告,截止日期分别是4月6日和4月10日。这次共有11部规章和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被拟废止掉。这11部规章主要包括防汛防风、出口加工区管理、土地交易、信用管理、安全生产、棚户区改造等多个领域的内容。至于这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也是涵盖了上述多个领域。这些废止动作主要是因为上位法完善了原有规定被全面涵盖或者存在冲突;还有就是适应机构改革与职能调整;最后是因为政策目标已经完成或者管理方式已升级。对于废止之后的衔接工作各说明都明确指出相关事务将依照国家、省、市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2026年3月17日这天张玮玮在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个消息:11部规章还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要被废止掉。这个消息是深圳市司法局发布的:《关于废止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还有《关于废止一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次动作是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深圳经济特区社会信用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给实施到位。此外关于禁止在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占地及淹没区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因为工程已经通水任务完成所以也要废掉它。至于2018年推广国Ⅵ车用燃油的通告、2018年“深圳蓝”可持续行动计划、2019年关于进一步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的通知等这些行政规范性文件也都是因为政策目标实现工作任务完成所以才要被废掉的。从3月17日开始到4月6日还有4月10日这两个时间点都是市民提交建议的截止日期:对于规章是4月10日对于行政规范性文件是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