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持续督导失职遭监管警示 券商合规风控能力亟待提升

近日,江苏证监局披露两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直指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与发行人规范运作短板。

经查,方正证券承销保荐作为京源环保2022年可转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尽到勤勉尽职义务,未发现京源环保存在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等情形。

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方正证券承销保荐及保荐代表人袁鸿飞、杨日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同时,对京源环保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武林、副总经理季献华、董事会秘书苏海娟、财务负责人钱烨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要求相关主体在规定期限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从“问题”看,本次监管通报集中反映两类典型风险:一是募集资金使用偏离既定用途,涉及以募集资金支付非募投项目费用,触及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与投资者保护底线;二是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准确,削弱市场对资金流向、项目进展与风险状况的判断基础。

持续督导本应覆盖资金使用合规性、内部控制执行、重大事项披露等关键环节,若未能及时识别、提示并督促整改,易导致风险累积并向市场扩散。

从“原因”分析,相关问题往往并非单一环节失守所致,而是公司治理、内控执行与中介机构履职质量叠加的结果。

一方面,部分发行人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项目支出边界与审批流程约束不足,导致资金流向与预算安排出现偏离;对披露事项的口径一致性、数据勾稽关系与底稿留存等基础工作不到位,也容易造成披露偏差。

另一方面,持续督导如果停留在材料核验、表格复核层面,未有效下沉至资金流水、合同付款、项目真实性与关联交易识别等“穿透式”核查,就可能出现“应发现未发现”的监管关注点。

监管对保荐机构和保代明确“主要责任”,也释放出压实执业责任、强化穿透核查的政策信号。

从“影响”看,此类事件对多方均有现实约束。

对发行人而言,责令改正及高管警示将直接抬升合规成本,影响后续融资审核与市场形象,也可能引发投资者对资金使用效率、项目收益与风险控制的再评估。

对保荐机构而言,警示函及诚信档案记录将强化行业声誉约束,并对投行业务内控、项目收费合规、尽调深度及持续督导机制提出更高要求。

更重要的是,对市场生态而言,募集资金与信息披露是注册制背景下市场定价与风险识别的基础变量,任何偏离都可能损害投资者信心,增加交易摩擦与风险溢价,影响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

从“对策”角度,关键在于把整改落实到可核验、可追责、可持续的制度安排上。

发行人方面,应围绕募集资金管理建立“制度—流程—记录—复核”闭环:严格执行专户管理与用途变更程序,强化付款审批与预算控制,完善项目台账与合同、发票、验收等凭证链条,确保披露数据与资金流水、会计科目之间一致可追溯;对已暴露问题要开展全面自查,明确责任到人、整改到项,防止“就事论事式”补丁整改。

保荐机构方面,应在持续督导中强化风险导向与穿透核查:以资金流向为抓手做实抽凭、对账与现场核验,提升对非募投支出、关联方资金往来、项目进度偏离等异常信号的识别能力;同时完善内控与内核把关,明确保代、项目组与质控条线职责边界,形成可审计的工作底稿与复核痕迹,以执业质量对冲合规风险。

从“前景”判断,随着监管持续强调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持续督导环节将更突出“实质性履职”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披露准确性以及内部控制有效性等关键点的检查力度预计将进一步强化。

公开信息显示,相关机构年内在投行业务及营业部合规管理等方面也曾被监管关注,这意味着机构层面的合规治理与业务扩张之间需要重新校准:只有把内控质量、执业纪律与客户适当性管理作为业务发展的前置条件,才能在更严格的监管环境下实现可持续经营。

对上市公司而言,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升披露透明度不仅是合规要求,更是降低融资成本、稳定投资者预期的重要基础工程。

证券中介机构的本职是资本市场"守夜人",而非利益输送的"通道商"。

方正证券事件再次警示全行业:在金融强监管时代,任何对合规红线的试探都将付出沉重代价。

只有将风控基因植入业务全流程,才能真正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作用,为注册制行稳致远筑牢根基。

这既是机构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更是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