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付了10万意向金却要不回的事情作出了判决

北京日报的记者了解到,东城法院就周先生因为买车付了10万元意向金却要不回的事情作出了判决。周先生本来打算花750万买一辆库里南,当时接待人员跟他说先付10万意向金,确认意向用,要是买成了就抵扣车款,不买了就给退。他就真给交了这笔钱,结果后面也没确定具体配置,车也没买成。 后来周先生又想换其他型号的车试试,可最后还是没买成。他多次找销售公司要这10万块钱,对方不给,他就把官司打到了北京法院,也就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那里去。 被告那边不打算退钱,理由是客户得先确认配置公司才能去申请价格,价格下来了钱就成定金了。可实际上公司并没有拿出证据来证明双方当时说好这笔钱是定金。 东城法院最后认定这笔钱只是表达了个交易意向,没有指定特定的车辆。因为没有证据能证明他们约定了这就是定金,而且双方后来还商量过换别的车的事。既然没有明确说是定金的话,那肯定就得退给人家了。 所以法院就判销售公司把10万元全额退给周先生。这个案子现在已经有了生效的判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