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法典草案提请审议:以法治推动绿色低碳转型,提出面向世界的中国方案

在全球环境治理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中国生态环境法典制定工作取得关键进展。这部包含五编1242条的法律草案,正在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有望补齐我国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法律体系的短板。当前,许多国家都面临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如何兼顾的难题。传统环境立法往往侧重末端治理,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丧失等系统性风险应对不足。中国以“生态环境法典”命名,意在突破按单一环境要素分散保护的模式,构建覆盖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法律框架。法典的一大亮点是制度设计更具前瞻性。其中,“绿色低碳发展”以独立编章呈现,在国际环境立法实践中较为少见。此安排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推动环境治理从事后处置转向源头预防。数据显示,我国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已突破12亿千瓦,风电、光伏装机规模居世界前列,这些现实基础为法典制度设计提供了支撑。从国际视角看,该法典也体现出更强的全球议题意识。草案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专章,明确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这既回应了环境问题跨境联动的特点,也反映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的参与度。近年来,中国已与38个发展中国家签署43份气候变化合作文件,为有关合作提供了更多抓手。专家分析认为,这部法律的制定具有多重意义:在国内,它将分散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系统整合,有助于提升治理的协调性和执行效率;在国际,它为发展中国家探索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联合推进提供了可参考的路径。尤其在全球环境治理规则加速调整的阶段,中国的立法实践为国际环境法体系完善提供了新的经验。值得关注的是,法典强调通过市场化机制促进绿色转型。排污权、用能权、碳排放权交易等制度安排,旨在把环境约束与经济活动更有效地衔接。这些设计也来自我国近年来的实践积累。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累计成交量突破2亿吨,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碳市场。

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落到可操作、可执行、可持续的制度上,离不开法治保障;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审议与完善,不仅关系到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安排,也将为在发展中守住生态底线、在保护中培育新动能提供更稳定的规则支撑。面向未来,持续以法治推动绿色转型、以合作应对全球挑战,将让通往可持续发展的路径更明确、更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