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那天,最高人民法院给大家看了6个消保典型案例。大家可能都注意到了,西布曲明法院在“于某诉张某”这个案子里,特意强调了减肥食品里含有禁止添加的成分,商家必须给消费者赔十倍钱。 原来啊,于某在张某开的网店花了2000多元,买了某款减肥食品。结果到货后发现包装上写着生产企业是个保健品公司,这公司十多年前就被吊销营业执照了。于某觉得不对劲,就报了警。张某因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抓了(这是另外一个案子的事儿)。 后来一查,这食品里含了大量西布曲明。这玩意儿国家规定是不准放在食品里的。于某拿着证据去法院告张某,要求赔偿十倍价款。 法院觉得吧,张某在网上卖这种已经被吊销执照的保健品公司的产品,还明知里面有西布曲明这种违禁成分却不管不顾地卖出去。这种做法就是故意要给消费者的健康和财产造成损害。 最后判下来,让张某给于某赔2万多块钱的惩罚性赔偿金。最高法说,现在大家都想减肥,这市场越来越大了。有些坏人为了赚钱,就在减肥食品里加毒药害人。这次判罚就是要告诉大家,法律在食品安全上是零容忍的。 也提醒大伙儿买东西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去正规店里买,千万别买那种成分不明的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