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公众应急能力短板 市人大常委会推进立法完善培训协同与资源共享机制

随着公共安全形势日益复杂,提升公众应急处置能力成为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3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关于提高公众应急处置能力的决定》立法工作。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美峰主持,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及江苏海洋大学起草组代表参加,共同讨论法规草案的制定与实施。

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需要法律制度、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全民共同努力;这个决定的推进,标志着我市应急管理法治化建设取得新进展。通过完善法律框架和制度设计,将深入增强全社会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构建更安全、更稳定的社会环境奠定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