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延续多年的犯罪网络、一条潜藏在执法队伍内部的腐败链条,在检察机关持续监督下被揭开;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南京市蒋某等五名公安人员因徇私枉法罪获刑。案件折射出对“保护伞”问题的严肃整治,也说明了对执法权运行的有效约束。问题可追溯至2016年。以王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南京某KTV滋事斗殴,将被害人刺成重伤。两年后,王某某又在自家饭店纠集多人,持砍刀、钢叉对他人实施重伤害。同时,滕某等人长期利用游戏厅开设赌场,累计赌资超过六千万元。此类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本应被及时查处,却在相当长时间内未受到应有追究。异常并非偶然。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梳理涉及的案件时发现,多起案件存在应查未查、降格处理等明显执法偏差。线索最终指向时任公安分局局长蒋某、治安大队长姜某等人员。相关人员利用职权对恶势力违法活动放任不管,甚至帮助隐瞒犯罪事实,实质上充当了“保护伞”。“保护伞”的危害不仅在于让犯罪分子逃避惩处、继续危害社会,更在于侵蚀法治秩序,损害公众对执法机关的信任。恶势力之所以能长期活动而不被有效侦控,关键就在于内部人员的庇护。权力与犯罪相互勾连,比单纯的犯罪更具破坏性。转机来自上级机关介入。在上级机关指导下,王某某案被指定异地侦查,打破了地方干扰和保护的空间。通过异地侦查,王某某等16名恶势力集团成员、滕某等15名开设赌场人员最终均被依法判处刑罚。追责并未止步于打掉犯罪团伙。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深挖案件背后的职务违法线索,将相关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蒋某、姜某等五名公安人员因徇私枉法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表明对“保护伞”的查处不因身份而例外。该案的意义在于,展示了检察机关强化刑事检察监督的具体成效。通过对侦查活动的监督,既纠正了执法偏差,也守住了法治底线。同时也提示各地:打击黑恶势力必须同步清除其背后的“保护伞”,才能真正切断犯罪滋生的土壤。
从案件反转到“保护伞”落网,发出清晰信号:任何以权谋私、为黑恶势力撑腰的人,最终都将受到纪法追究;维护公平正义,既要严惩暴力和涉赌犯罪,也要把执法司法权运行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用更严密的制度、更顺畅的协作、更有力的监督,堵住漏洞、约束权力,才能让法治成为群众最可靠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