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城市发展进入新阶段——城市更新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然而,传统的城市更新模式存在明显局限。单纯依靠政府力量难以应对日益复杂的城市建设、运营、治理挑战,亟须创新合作机制,引入市场活力与专业能力。在此背景下,济南市创新推出"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为破解城市更新难题提供了新的解决方案。 1月26日召开的推进现场会汇聚了省区市住建部门、25家央国企和20家金融机构,充分表明了这一模式的广泛共识与重视。会上,槐荫区与中建八局二公司、天桥区与中建八局一公司、历城区与中建三局分别签署合作协议,标志着政企合力推进城市更新迈入实质性阶段。 "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的核心在于构建"政府+市场"新范式。这一模式运用央企的战略级合伙人作用,推动"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深度融合,打造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城市发展共同体"。与传统模式相比,这种创新合作机制具有明显优势。政府强化宏观指导与监管职能,企业以"合伙人"身份深度参与城市更新的全流程,遵循市场规律创新商业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确保项目既符合公共利益,又具有经济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根据签约协议,合作双方将围绕五大领域开展全方位合作。其中包括城市体检与策划规划、片区统筹更新开发、重点项目投资建设、资产运营与产业赋能、政策研究与模式创新。这五大领域形成了从前期调研到后期运营的完整链条,体现了系统性、整体性的工作思路。 槐荫区作为"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的先行区,其探索实践具有重要示范意义。通过对接中建八局二公司等具备"策投建营"一体化能力的央国企,槐荫区构建了一二三级联动开发模式,充分发挥央企的全产业链优势。这种做法打破了传统的分散式、碎片化更新方式,形成了更加高效、协调的工作机制。 ,这一模式的成功运转离不开合伙人所具备的全链条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和信任培育能力。央企凭借自身的技术优势、资金实力和管理经验,能够为城市更新提供专业化、系统化的解决方案。同时,政企双方通过紧密协作,建立了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城市更新工作贴合民需、汇聚民智。 从更深层次看,城市更新不仅是空间形态的改造,更是发展方式的转变、治理模式的创新与民生福祉的增进。"城市更新合伙人"模式正是对这一认识的具体实践。通过建立"政府指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的协同模式,济南市正在探索一条既符合市场规律、又满足公共需求的城市发展新路径。这种模式的推广应用,有望为其他城市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槐荫区的实践表明——当政府与市场形成合力——不仅能解决资金、技术等现实问题,更能激发城市自我更新的内生动力。这种制度创新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