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未列管成瘾性有害物质滥用上升,社会风险加快外溢 近年来,一些尚未纳入国家列管目录的成瘾性有害物质部分地区出现非医疗场景滥用现象;其中,“笑气”等物质因获取相对便利、迷惑性较强,易被包装成“减压”“助兴”等用途,逐步从个体尝试演变为群体性风险。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吴微微指出,类似物质滥用呈现扩散势头,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压力随之增加,亟需以法治手段与综合治理同步应对。 原因:认知偏差叠加监管空档,催生“灰色流通” 一是社会认知存在误区。部分人对“笑气”等物质的成瘾性、神经毒性和潜在致害缺乏足够认识,容易低估其危害,将其视为“并非毒品”的替代品。二是新型物质更新快、变形快。某些物质借助网络信息传播、隐蔽交易以及多种用途外衣,增加了识别难度。三是治理规则与市场变化存在时间差。列管目录更新、执法依据适配和检测鉴定能力提升往往需要周期,客观上给不法经营、违规使用留下可乘之机。四是部分滥用者处于心理压力、社交诱导等多重因素之下,易形成依赖并扩大影响。 影响:公共健康与社会安全双重承压,治理成本上升 从公共健康看,滥用此类物质可能造成神经系统损伤、行为失控等风险,给家庭带来长期照护负担,也对医疗资源形成挤占。从社会层面看,成瘾性物质滥用可能诱发交通安全、治安案件等衍生问题,继续增加基层治理与公共安全部门处置成本。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软性营销”“隐蔽售卖”向青少年延伸,叠加“奶茶”“跳跳糖”“上头电子烟”等伪装概念的传播,容易形成对新型毒品和成瘾物质的混淆,削弱防范边界。 对策:完善法治供给与动态列管,推动“预防—管控—戒治”闭环 针对上述情况,吴微微建议及时修订禁毒法,依据风险评估和证据标准,对新出现的成瘾性有害物质加快纳入国家列管目录,形成更具弹性、可快速响应的制度安排。同时,可探索临时管制等措施,在风险显著但列管程序尚在推进阶段,先行对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采取必要限制,减少扩散窗口期。 在强化打击整治的同时,治理重心还应前移与下沉:一上,加快检测鉴定能力建设,提升对新型物质的发现、溯源与取证效率,支撑执法精准化;另一方面,完善戒治与帮扶体系,将医学干预、心理支持、家庭辅导和社区矫治相衔接,降低复吸风险,减少对社会功能的长期损害。 另外,基层宣传教育的精细化同样关键。山西吕梁市文水县近期组织“春风暖三月 禁毒伴巾帼”主题活动,禁毒社工妇女节前夕将花灯制作等传统文化体验与禁毒知识普及结合,通过案例讲解与互动提醒,引导群众识别伪装形式、掌握防范要点,并倡导妇女群体发挥家庭教育与日常监督作用,带动家庭成员共同筑牢拒毒防线。实践表明,把禁毒宣传嵌入群众愿意参与的生活场景,有利于提升覆盖面与到达率,增强教育实效。 前景:从单点治理转向体系作战,构建更具韧性的禁毒防线 面向未来,随着新型物质迭代和传播渠道多元化,禁毒工作需要更强调“动态治理”与“协同共治”。一上,通过法律制度更新、目录动态调整与临时管制机制完善,提升国家治理的响应速度和精准度;另一方面,推动部门协同、源头管理与社会参与并进,将学校教育、社区宣传、家庭防护、医疗救治和执法打击贯通起来,形成更有韧性的综合防线。随着法治供给持续完善、基层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对成瘾性有害物质的风险管控有望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预防”。
禁毒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面对新型成瘾物质的挑战——既要完善立法和管制措施——也要加强宣传教育。只有多管齐下,才能有效遏制滥用问题,保护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