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地处干旱荒漠区,湿地资源弥足珍贵。
全区湿地总面积达423.93万公顷,位居全国第五,是西北生态安全的重要屏障。
然而,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部分湿地曾面临退化风险。
艾比湖湿地一度因湖面缩减成为沙尘暴策源地,生态功能严重受损。
针对这一问题,新疆近年来以立法为基础,出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构建起自然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等多层次保护体系。
目前,全区已设立5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51处国家湿地公园和19处自治区重要湿地。
法治保障为湿地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撑。
科技赋能成为湿地保护的又一关键。
新疆连续5年开展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监测,利用遥感技术和大数据分析实现对47个国家湿地公园的全覆盖监管。
在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科学实施生态补水、植被恢复与增殖放流,使越冬大天鹅种群数量创下1021只的历史新高。
综合治理成效显著。
柴窝堡湖湿地和新源那拉提湿地新增为自治区重要湿地,成为黑鹳、彩鹮等珍稀鸟类的栖息地。
艾比湖湿地通过禁止卤虫捕捞、植被恢复等措施,植物种类从385种增至687种,鸟类从111种跃升至263种。
艾西曼湿地创新引入城市再生水治理沙化土地,每年利用5000万立方米再生水有效改善70余万亩沙地生态。
未来,新疆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4-2030年)》,持续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协同共进。
到2030年,新疆有望建成更加完善的湿地保护网络,为干旱区生态治理提供示范。
湿地是地球上最富生产力的生态系统,也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摇篮。
新疆在干旱区湿地保护中的探索实践,不仅彰显了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承诺,更体现了对传统生态智慧的尊重与传承。
通过法治与科技的双轮驱动,新疆正在书写干旱区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新篇章,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
面向未来,继续深化湿地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融合发展,必将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