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表示,这次出台的新规定,把“网络数据权属、侵权、合同纠纷”,还有“网络个人信息保护、隐私权纠纷”,甚至“网络虚拟财产权属、侵权、合同纠纷”,都划入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此外,关于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也明确要由互联网法院来管。 最高法发了个文件,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个文件共有4条内容,把之前由基层法院管的一些案件,分给了三家互联网法院。比如,北京市辖区内的案子要交给北京互联网法院;杭州市辖区内的案子就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广州市辖区内的案子则由广州互联网法院接手。当事人以后想打官司,得直接去这三家互联网法院。 这次调整,是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次重要动作。新规定出来后,外国人在我国境内产生的涉外涉港澳台案件,也能通过互联网法院来解决了。这其中包括网络数据纠纷、网络个人信息保护纠纷、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网络域名纠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以及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 中新社记者张素报道说,北京这次的变动是10月11日公开宣布的。这就把之前由基层法院受理的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件,全部转移到了互联网法院这边来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负责人解释说,这对打击各类网络乱象很有帮助,比如流量劫持、数据爬取、刷单炒信、平台“二选一”等等。这样做有利于确立完善在国际上具有先例意义的裁判规则,推动我国深度参与全球网络治理体系变革。 这次调整也有例外情况。那些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还有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等类型的案件,就不再归互联网法院管了。这个消息是由中新社记者在北京发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