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咱老百姓维权的底气所在!

1998年的时候,安徽某块地已经转为了国有土地,而且还拿到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可是到了2014年,省政府又一次把这块地当成集体土地来征收。当事人一家觉得这事儿不太对劲儿,先去找安徽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结果省政府只把涉案房屋的一部分用地给撤了。当事人还是不服气,就找了京平律所的赵健、库建辉和赵现昭律师帮忙。这三个人领着当事人去国务院申请行政复议。最后国务院也给力,直接给了个结果:撤销安徽省政府批复里涉及那些拿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农户用地决定。 律师说的也是这个道理:1998年的时候法律上已经把那块地归国家所有了,2014年又当集体土地征,这根本就是搞错对象了。他们还援引法律解释说,1998年的“农转非”已经让这块地变成国有的了,2004年后政策禁止随便改村为居,但这也不能否定1998年的合法性。所以他们就指导当事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直接找国务院要最终裁决。 这下大家都清楚了:一旦遇到征地拆迁,先得把土地和房屋的性质权属查清楚。如果发现行政机关的决定跟自己的合法权属证明不一样,那可不能光吃亏不吭声。这就是咱老百姓维权的底气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