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的台风季节里,7月份发生了一起因为风大而导致玻璃从高处掉落砸坏汽车的事件。黄某当时把他的小车随便停在了一家家居公司的楼下,结果这家公司大楼上的玻璃幕墙被台风吹落下来,给黄某的车造成了损伤。因为车子是投保过车损险的,保险公司就给黄某赔了5万多块钱修理费。之后保险公司找这个家居公司要钱,理由是让家居公司把这笔赔给黄某的钱还给他们。这场纠纷最主要就是争论家居公司能不能用台风属于不可抗力这个理由来免责。 家居公司觉得台风来了这是自然灾害没办法控制的,自己没做错什么就不用赔;保险公司则认为台风并不能算是完全没办法防范的不可抗力。写这个文章的葛玉婷同意保险公司的看法。根据《民法典》第1253条的规定,如果建筑物或者它上面的东西掉下来砸伤人了,建筑物的主人或者管理者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错就得赔钱。在这种情况下,家居公司作为大楼的主人需要承担责任,不能光说自己尽到了注意义务就不用负责了。因为玻璃都掉下来了,这本身就说明他们没把安全工作做好。 其实在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的时候,大家都能提前知道台风要来。现在我们应对这种极端天气的本事比以前强多了,并不是完全没准备也没办法预防的。像这种时候玻璃幕墙的主人应该赶紧加固一下玻璃避免掉落。可这家家居公司在台风要到的时候什么措施都没做,导致玻璃掉下来砸坏了车。这说明他们确实有疏忽的地方。 再说说车主黄某吧,他明明知道台风要来了还随便把车停在不该停的地方(没停在规划好的停车位),这客观上加大了车子受损的风险。虽然这不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但他自己也得承担一小部分损失。所以综合考虑双方的过错程度,法院最后定下来让家居公司赔给保险公司70%的损失。 这案子告诉大家一个道理:台风绝不是建筑物主人逃避责任的借口。他们必须实实在在地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才能免除自己要承担的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