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蔡徐坤参加《星动亚洲》时,制作方换了老板,他要是想接着录节目,就得跟新东家签合同。这天他跟上海依海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了独家经纪约,约到2023年4月才到期。签约没多久的2016年6月,双方又补签了个协议,把单方面违约要赔的钱从800万直接提到了8000万,要是提前解约还得再付3000万。不过这对艺人来说实在是太重了。 到了2017年2月,录制刚一结束,蔡徐坤就把解约通知发出去了,还直接把依海文化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合同。他的理由很直接:公司没花一分钱宣传他,反倒要他自己掏腰包承担活动成本,还得让他拿高额分成。依海文化那边倒是说得好听,说自己投入了巨额成本,但他们拿不出实际证据。 案子一直打到了2017年和2018年。2017年那次一审双方没谈拢,依海文化反过来告他要5000万赔偿;等到2018年静安法院判了解约后不赔钱的时候留下了个尾巴。后来依海文化还把官司打到了别的地方,甚至还告了蔡徐坤的代言公司。但大多数情况下依海文化都撤诉了。 企查查上的数据显示这家公司信用特别差,有一堆限制高消费记录和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2023年4月的时候有了结果。本来依海文化要求赔3000万解约金加1500万违约金,总共得4500万。结果一审下来只用掏300万了事——“天价”一下子蒸发得干干净净。吃瓜群众都觉得太魔幻了。 法院给出的理由也很实在。它认为原告在打官司的时候跟第三方签肖像授权没看仔细,导致自己后来没法履约才造成的损失应该自己负责。至于那剩下的300万还得保留,因为合同是蔡徐坤妈妈代签的,他当时还是未成年人;而且十年独家期对任何艺人来说都是个长赌注,市场变数太大。 这个案子还把不少行业里的老问题给翻出来了:“天价违约金”到底合不合理?独家经纪模式还能不能走下去?法院这次的判决给艺人提了个醒:签合同前一定要把“跳级条款”看清楚;未成年人得让法定代理人全程跟着;留好证据是底线。 从3000万到300万,这个数字的跳水让大家记住的不光是蔡徐坤的名字,更是那些不合理的天价条款在法律面前的一次大幅缩水。不知道以后别的艺人碰到这种情况还能不能有这么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