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拟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的城市名单,郑州、开封进入试点范围。
按照三部门联合印发的有关通知安排,试点将通过“消费开票—参与抽奖—奖励兑现”的机制,引导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主动索取发票、依法留存凭证,进而推动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开具发票,形成促消费与强监管相互支撑的政策闭环。
问题:当前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仍需更多可操作的政策抓手。
一方面,服务消费和线下消费占比高、交易频次密,消费者对开票的重视程度不一,部分场景仍存在“不愿开、不开票、少开票”等现象,影响市场秩序与统计监测的准确性。
另一方面,中小微经营主体数量庞大,行业分布广,规范经营能力和合规意识参差不齐,若缺乏外部激励与约束并举的制度设计,容易出现税收征管与消费促进“两张皮”的情况。
原因:从消费侧看,票据对多数个人消费者的直接效用有限,缺少显性激励时,索票动力不强;从供给侧看,个别经营主体出于成本核算、现金交易等因素,存在规避开票的冲动;从治理侧看,消费场景多元、交易碎片化,单纯依靠事后监管难以覆盖全部环节。
基于此,以抽奖激励把“要我索票”转变为“我要索票”,通过市场化方式提升发票开具率,有利于把监管触角嵌入交易链条的前端。
影响:通知明确,试点面向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在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等行业购买商品和服务取得的发票,且票面金额达到一定额度以上可参与抽奖。
各试点城市可自行确定中奖发票最低票面额度,但不得低于100元,并可结合本地消费结构设置中奖比例与奖项,同时要求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单张发票奖项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元。
政策设计体现出“托底标准+地方灵活”的特点,既防止门槛过低导致资金分散、激励不足,也为不同城市因地制宜支持餐饮、住宿、文旅等重点领域消费留出空间。
对于郑州、开封等人口集聚度较高、消费辐射带动较强的城市而言,若组织实施到位,有望在短期内形成“热点消费—索票增多—经营更规范—消费更放心”的正向循环,并对周边区域产生示范效应。
对策:试点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规则透明、流程便捷、资金兑付及时以及风险防控到位。
其一,应在公开渠道明确抽奖规则、参与条件、开奖频次、中奖公示和兑付时限,减少信息不对称,增强公众信任。
其二,应优化参与方式,尽量减少消费者重复填报与线下办理环节,提升可及性和体验感,使政策红利真正触达普通消费者。
其三,应加强部门协同,围绕发票真伪核验、异常交易识别、资金使用绩效评估等建立联动机制,防范虚开发票、套取补贴等行为。
其四,应将政策与放心消费创建、文旅促销、夜间经济等活动形成组合拳,引导商圈、景区、餐饮聚集区等重点场景加大合规开票宣传,扩大政策外溢效应。
前景:此次试点周期为6个月,属于以“小切口”撬动“大治理”的政策探索。
随着试点推进,预计发票开具率、消费者索票率及相关行业交易透明度将有所提升,有利于改善市场营商环境、提升消费信心,并为后续在更大范围复制推广积累数据与经验。
下一步,试点城市还需结合本地消费结构与财政承受能力,动态优化门槛设置和奖项结构,推动政策从“促一时”向“促长效”转变。
若能在规范性、便利性与公平性之间取得平衡,有奖发票有望成为促进服务消费、完善消费治理的重要工具之一。
有奖发票试点的启动标志着我国在优化消费环境、创新激励机制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
郑州、开封等试点城市的入选,既是对两市消费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潜力的认可,也对其他城市形成了示范效应。
通过这一创新政策,消费者的每一张发票都可能成为参与抽奖的凭证,既能获得经济回报,又能规范消费行为。
随着试点工作的深入推进,这一制度有望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广,进一步激发全社会的消费热情,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