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男女未婚生子后闹分手,孩子妈起诉前男友索要抚养费,这事儿有了结果。没结婚的情侣生的娃叫非婚生子女,养孩子的钱到底谁出?最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了一个例子,咱们来看看。 林某(女)和王某(男)曾经是情侣,两人在2013年9月生下了孩子王小华(化名)。一开始两人共同照顾王小华,但到了2018年4月,王某就不肯给林某支付抚养费了。直到2025年5月,林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把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他掏钱。 法院一查清楚:2015年6月到2017年8月,王某每月给孩子5000块或者6000块。可从2018年4月起,他就不再按时固定给钱了,偶尔才根据孩子需要买点学习用品或生活用品。王某还拿出银行转账记录说自己从2018年4月到2025年5月一共转了45000块钱给林某。林某说这笔钱里有2025年3月到5月的2500元是看中医的医药费,不能算抚养费。 法官觉得王某作为父亲没尽到应尽的责任,得把2018年4月以后的钱补上。至于给多少合适,虽然王某以前每月给5000或者6000块,但王小华没办法证明他一直有这么高的固定收入能一直支持这个标准。综合考虑王某现在的财产状况、他的公司经营情况、他自己的生活开销还有深圳这边的生活水平这些因素后,法院定了一个数:每月2500块(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关于医药费不算在已付的抚养费里这事儿,法院没采纳。 算下来到2025年8月为止,除掉已经给的45000元,王某还得再给孩子补上177500元。从2025年9月开始,他每月30号之前必须把2500块打过来,一直给到孩子18岁为止。 法官解释说:《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哪怕男女分手了,父母对孩子的义务也不会变。不管是不是亲生的孩子,父母都得好好养。法律保护孩子是为了他们好,但不是鼓励未婚先育。大家结婚生子得走正规路子才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说父母要是不养孩子或者孩子不养老都要赔钱。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一个样。《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说抚养费包括吃穿用度还有上学看病的钱。第四十九条说怎么算钱要看孩子的实际需要、大人的负担能力还有当地的生活水平来定。 《南方都市报》和《深圳大件事》报道了这个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