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凸显 2024年,山东某出口企业与乌兹别克斯坦贸易伙伴签订四批次货物买卖合同,累计货款151.5万元人民币。中方企业按约交货后,乌方企业却长期拖欠付款,多次催收仍以各种理由推延,令中方企业资金周转承压。该案例也反映出中企“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贸易时,跨境收款难仍较为突出。 深层原因 分析认为,此类纠纷多由三上因素叠加造成:一是部分沿线国家外汇管制较严,企业付款流程繁琐;二是国际货物销售中的法律适用存差异,个别外商利用《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与当地法律衔接中的空档拖延履约;三是部分中企对境外客户的资信调查与履约能力评估不充分。本案中,乌方企业正是借助跨境维权成本高、周期长的现实,试图规避应承担的付款责任。 破局之道 国樽律师事务所组建跨国专业团队,采取“三步走”策略推进解决:首先梳理交易证据链,完成43份关键文件的翻译与认证;其次结合《维也纳公约》第62条及乌国《商法典》第411条,明确对方违约事实与责任边界;最后并行推进“法律施压+商务谈判”,以四语律师函清晰告知可能面临的账户冻结、信用受损等后果。最终,乌方企业于2025年10月底付清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 行业启示 该案的解决带来多上参考价值:其一,体现我国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持续提升,全国已有217家律所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其二,说明“法律手段与谈判协商结合”更利于提高效率,非诉调解成功率较五年前提升26%;其三,提醒企业应深入完善国际贸易风控体系。商务部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企业对沿线国家出口合同履约率为91.3%,但仍有8.7%存在收款风险。 未来展望 随着RCEP与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持续深化,专家建议:企业建立“事前资信调查、事中单据管理、事后专业介入”的全流程机制;政府部门可推动完善“一带一路”商事调解中心数据库,目前已收录沿线国家127个典型判例;行业协会应加强国际贸易合规培训,2025年对应的培训参与企业数量同比增长43%。
跨境交易的活力来自互利合作,也离不开规则意识与契约精神。该案表明,面对跨境欠款纠纷,依托完整证据、准确适用法律并通过理性谈判推进,能够在控制成本的同时提高回款确定性。面向未来,企业“走出去”既要拓展市场,也要强化合规,将风险管理嵌入交易全流程,以更稳健的制度化能力支撑高质量国际经贸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