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峨山体育教师招聘设定“省运会二三名+本地户籍”等门槛引发公平性质疑

近日在云南省事业单位统一招考中,峨山县教育体育局发布的体育教师岗位要求引发持续关注。该岗位除常规的年龄、学历条件外,明确规定报考者必须同时满足“玉溪户籍”“省运会青少年组二、三名”“25岁以下退役运动员”三项条件,因此被不少舆论质疑存在“量身定制”之嫌。记者调查发现,该争议性要求的提出有其政策背景。根据云南省2021年印发的《关于深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各级单位确需落实优秀运动员安置政策,但文件同时强调安置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峨山县教体局人事科负责人在接受问询时表示,本次招聘系执行玉溪市统一的运动员分配方案:“经济强县接收省运会第一名,我们三个相对困难县承担二、三名的安置任务。”

事业单位招聘关乎公共利益与社会公平,涉及的政策的制定与执行需要接受公众检验;保障特定群体的合法权益与维护招聘公平并不冲突,关键在于用更科学、更规范的制度设计把两者衔接好。此事也提示,在推进改革与政策创新时,应把公平与规则放在更突出的位置,让制度运行更透明、更可预期,才能获得公众的理解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