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牵头制定《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国家标准落地实施 为城市现代化提供统一标尺

1月2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26年第4号公告,正式批准并实施《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国家标准;此标准由成都市牵头研制,标志着我国在公园城市建设领域实现了从理念创新到标准制定的重要突破。 成都与公园城市建设的渊源深厚。2018年,"公园城市"理念在成都首次提出,随后成为指导城市发展的重要思想。2022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总体方案。这多项举措为成都深化公园城市实践奠定了制度基础。 从理念倡导者到标准制定者的转变,反映了成都在城市建设中的系统性探索。八年来,成都围绕"突出公园城市特点,把生态价值考虑进去"的要求,坚持创新推动,在对应的领域开展了大量前瞻性、基础性工作。依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四川天府新区公园城市标准化综合试点,成都形成了丰富的地方实践和标准积累,近20项地方标准的制定为国家标准研制奠定了坚实根基。 《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国家标准的核心价值在于其科学性和系统性。该标准首次在全国层面明确了公园城市的内涵特征与建设逻辑,构建了涵盖自然生态、空间形态、人居环境、生态赋能、城市治理五大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这一体系不仅填补了我国城市生态评价领域的空白,更为各地公园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与提升提供了全过程指引。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它标志着我国城市发展方式正在发生深刻转变,从单纯追求经济增长向兼顾生态保护、人居环保的方向转变。标准的统一性和可操作性,使得公园城市建设不再是某个城市的特殊探索,而是可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的科学方法论。这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国家标准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成都公园城市实践实现了从理念引领、地方探索到为国家立标的系统性跃升。这既是对成都八年来持续深化标准化试点、构建"四梁八柱"成果体系的权威总结与高度认可,也为其他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发展路径。 展望未来,成都将继续以标准为引领,加快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通过标准的推广应用,成都有望为新时代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实践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推动全国城市建设向更加生态、更加宜居、更加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公园城市建设评价指南》国家标准的出台——既是对成都八年实践的肯定——也是中国城市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此标准的实施不仅将改变中国城市的发展方式,也为全球可持续城市建设提供了中国方案。随着标准的落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图景将在更多地方成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