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发布了一个消息,3月14日下午2点58分,湘江江滩公园附近芦苇滩突然起火了。消防员们快速赶到现场扑救,到了下午4点36分就把火扑灭了,没给人员或财产造成损失。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这个嫌疑人叫许某某,是个66岁的老太太。她当时在那儿烧芦苇是为了采摘艾叶,没想到火势变大了她就溜了。当天晚上7点半左右,警方把她给抓住了,她也承认了自己的错误。现在,公安机关已经依法把她行政拘留10天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过失引起火灾但还没构成犯罪的人,会被拘留10天到15天还可以罚款500元;如果情节轻一点的话,就警告或者罚款500元。如果过失引起火灾已经构成犯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判7年有期徒刑,轻的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这次春季天气干燥,可燃物多容易引发火灾。大家一定要注意:别乱在野外用火;别把烟头丢到草地树林里;看到起火马上报警。 这篇文章里提到许某这个女子在3月14日下午2点58分引发了一场火情。消防员给这场大火扑救到下午4点36分就扑灭了,没有给任何财产和人造成损失。她给草和芦苇点燃是为了采艾叶,发现控制不了就逃跑了。 到了晚上7点30分,警察给许某给抓捕归案,并且供认不讳。现在湖南省人民针对她已经决定给她行政拘留10天的惩罚决定。 这是因为野外生火受法律法规限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如果过失引发火灾而未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会处以拘留10日以上15日以下还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较轻就可以警告或者罚款五百元以下。如果过失引发火灾已经构成犯罪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就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春季天气干燥、户外可燃物载量增加一旦遇到火源就容易蔓延成灾。为了防范火灾我们必须做到:严禁擅自在野外用火;严禁把未熄灭的烟头、火种扔进树林草地;发现火情的时候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