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最近收到不少老同志的来信,问离退休之后还能不能继续享受工会会员的福利。大家都知道,以前在岗位上大家拼得挺累,现在退休了,工会还记不记得咱们?这可是老同志们心里的疙瘩。下面我就来给大家解释清楚。 首先,关于会员资格。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离退休的会员可以保留会籍,但不用交会费。不过保留会籍期间,你们不再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跟在职的会员待遇是不一样的。 那能不能参加活动呢?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工组函〔2016〕1号文里明确说过,离退休费不算入原单位的工资总额。基层行政每个月按工资总额2%拨交的工会经费,也不包括离退休费。这就意味着工会用这笔钱开展的活动,不一定要把离退休会员算进去。不过基层工会要是条件允许,也可以对老同志们多加照顾。 最后说一下退休返聘的情况。返聘人员签的是劳务合同,跟单位是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工会法》里说的“劳动者”得是有劳动关系的人。所以返聘人员暂时还没资格享受工会的节日福利。 这些就是大家关心的主要问题了,希望能帮大家解除心中的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