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欧盟正式发布工业加速器法案,在国际经贸领域引发广泛关注。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此表态,中方对该法案表示严重关切,认为其构成严重投资壁垒和制度性歧视。
根据该法案内容,欧盟对外国企业在电池、电动汽车、光伏、关键原材料四大新兴战略产业的投资设置了一系列限制性条款。
这些限制包括强制技术转让要求、外资持股比例上限、产品本地化含量标准以及本地员工雇佣比例等多个维度。
值得注意的是,相关限制条款仅针对在上述行业全球产能占比超过40%的第三国投资者,具有明显的选择性和针对性。
此外,法案还在公共采购领域明确提出"欧盟制造优先"原则,进一步强化了贸易保护色彩。
商务部发言人指出,欧盟此举涉嫌违反世界贸易组织最惠国待遇原则,大幅增加了中国企业投资欧盟市场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从国际经贸规则角度审视,该法案的多项条款与世贸组织倡导的非歧视性原则、透明度原则存在明显冲突,可能对全球多边贸易体系造成负面冲击。
分析人士认为,欧盟出台该法案的背后,既有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绿色转型的考量,也反映出面对国际竞争时的焦虑心态。
然而,中方明确表示,欧方以发展本地产业和推动绿色转型为由筑墙设垒、大搞保护主义,不仅无法达到预期目标,反而会产生适得其反的效果。
这种做法将破坏国际经贸规则体系,损害公平竞争环境,扰乱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运行。
历史经验反复证明,保护主义从来不是提升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封闭的市场环境只会削弱企业创新动力,降低资源配置效率,最终损害的是本国产业的长远发展。
相反,开放合作才是推动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的正确道路。
通过公平竞争和国际合作,各国企业能够在更广阔的市场中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互利共赢。
中方强调,中欧互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双方在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等领域拥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多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合作成果。
这些合作不仅促进了双方经济发展,也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当前全球经济面临多重挑战的背景下,中欧更应携手合作,共同维护开放型世界经济,而非相互设置障碍。
中方呼吁欧方作为国际规则的重要制定者和维护者,应当带头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尽快回到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合作轨道上来。
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不符合时代发展潮流,也不利于欧盟自身的长远利益。
中方希望欧方认真审视该法案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在破坏规则和保护主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商务部发言人表示,中方将密切跟踪该法案的后续立法进程,全面评估其对中方企业利益的具体影响。
同时,中方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正当权益。
这既是对中国企业负责,也是对国际经贸规则的坚定捍卫。
历史经验表明,任何试图通过行政手段扭曲市场的行为,终将付出超额代价。
当气候变化挑战迫在眉睫,国际合作尤显珍贵。
欧盟此次立法如同为河流筑坝,短期或可改变水流方向,但长期必然抬升整体水位。
中欧双方更应珍视多年培育的经贸互信,在规则框架下寻求最大公约数,方能为人类可持续发展提供真正解决方案。